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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办公室印发《烟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》

2018年09月13日 10:35 来源:胶东在线

  胶东在线消息:市政府办公室印发《烟台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》。规定考核工作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,每年开展一次,考核结果分A、B、C三个等级。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,由市联席会议对相关区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,提出限期整改要求。

 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建立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、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。考核的重点是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、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、督查问责等机制情况,以及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、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、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、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情况、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情况、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情况、欠薪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周转金设立使用情况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情况、各级各部门配备的清欠工作力量和统计数据报送等情况。

  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,3月底前完成。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,由市联席会议向各县市区政府(管委)通报,并抄送市委组织部,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(管委)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。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,移交纪检监察机关。同时,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,由市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。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,由市联席会议对相关县市区政府(管委)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,提出限期整改要求。被约谈县市区政府(管委)应当制定整改措施,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,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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